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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共犯是如何认定的,法律有什么规定

诈骗 2023-08-26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用来认定构成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如下: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招摇撞骗罪的情节严重一般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认定:多次招摇撞骗,即招摇撞骗三次及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犯罪所得巨大的、给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是:
    其一、行为人多次招摇撞骗;
    其二、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
    其三、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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