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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没借钱的提起诉讼的是否构成虚假诉讼

债务追讨 2023-08-26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属于虚假诉讼的。是否构成虚假诉讼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但是如果借款没有到账,肯定是没有还款义务的。到法院起诉时,对借条没有任何要求,就是没有借条,债务人照样可以起诉,借条是最重要的证据。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时效为二年。
  • 可由人民法院综合认定为属于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的情形是: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出借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以及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具有伪造证据可能的等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 虚假诉讼的证据认定有: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即伪造的借条、还款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如合同书原件以及与案情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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