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权利是什么,具体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8-26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利有:
    1、指控犯罪行为;
    2、依法申请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审判人员回避;
    3、参加诉讼;
    4、委托诉讼代理人;
    5、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6、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有起诉的权利、提出申诉的权利、举证质证的权利、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有:起诉的权利、提出申诉的权利、举证质证的权利、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