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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讨薪 2023-08-26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根据以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一般是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为准。如果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其工资的一点五倍;在休息日加班且无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其工资的二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
    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等等。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加班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则为四年。
    加班费计算公式。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费。具体计算如下:
    1、延长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等于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除8小时乘1.5乘加班时间;
    2、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等于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除8小时乘2乘加班时间;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等于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除8小时乘3乘加班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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