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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26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要约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3、由要约人向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 合同要约具备的构成要件。合同要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具体构成要件如下:1、合同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合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合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4、合同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5、合同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合同要约具备的构成要件有,具有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具体和确定的;以及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其承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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