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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规定哪些房地产不能强制执行?

其他 2023-08-27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房产不能强制执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拍卖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法律限制交易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不能强制执行的房产有:
    1、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唯一一套合法可居住的房产;
    2、没有转移产权行为的房产;
    3、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属于住宅性质的房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唯一住房不能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唯一住房不可执行的3个条件,只要满足任意一项则房产不能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如果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话,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
    2、没有转移产权行为的;
    3、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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