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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3-08-27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为:首先是设有担保的债权,然后是负担较重的债权,如果负担相同,则先清偿先到期的债权,如果到期的时间相同的,则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一、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各债权人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二、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按什么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先清偿到期的债权;如果都到期的,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如果都没有担保的,则先清偿债务负担较重的债权;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来清偿;到期时间相同的,则按比例来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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