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社保需要转移吗,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其他 2023-08-27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社保肯定是要转移的。社保转移的流程为:1、参加社保的人员在新的工作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费用后,有新的工作单位向新参保的社保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社保转接的申请;2、新参保的社保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社保转移的申请,符合申请的,应向原来参保的社保部门发同意接收函;3、原参保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社保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法律分析:社保转移的手续: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各省大同小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社保转移需要注意什么社保转移需要注意的如下:一、个人在办理社保转移之前,首先要确保社保是停止的状态。如果在缴纳状态是不能办理转移的。二、办理社保转移是去最后购买社保的地方,而不是第一次买社保的地方。(之前个人买社保去第一次缴纳的地方,所以理应以为是去办卡的地方买,白跑了一趟)我在这一点上就走了冤枉路,请其他的朋友警戒此事。三、个人必须在转移地有缴纳社保才能办理转移。(比如把深圳社保转移到广州,那么参保人必须在广州单位有参保才能把个人在深圳缴纳的社保转移到广州缴纳)。四、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是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开具相关缴费凭证。(养老转移凭证、医疗转移凭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