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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移动客服,因为上个月没有回访客户,被投诉罚款500元,绩效减半,一共是700多块。因为上个月试用期总工资加起来才不到两千,就被扣了700多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8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罚款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即使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在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赔偿的时候,每月的扣除数额不能超过工资的20%。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造成损失的,则即使存在犯错违规,公司也是不可以罚款的。
    试用期公司罚款合法吗
    试用期企业没有权利罚款。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关,才能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绩效考核扣工资不合法,不应该与基本工资挂钩。除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工资。且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有内造成公司损失的,用人单位扣工资是合法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不论劳动者是否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都必须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支付工作报酬,且不得不低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如何克扣劳动者工作报酬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这样的合同约定也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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