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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的依据是什么

招标投标 2023-08-28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工程结算的依据是什么
    1、工程结算的依据如下:
    (1)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二、工程结算的方式有哪些
    1、按月定期结算;
    2、分段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
  •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包括: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施工合同;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7、投标文件;8、招标文件;9、其他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 法律分析: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如下: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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