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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要怎样离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8-28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要分两种情况讨论。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非婚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必离婚;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诉讼请求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要怎么才能离婚
    1、没有结婚证的婚姻要离婚的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应当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2)拿到结婚证后,选择协议离婚的,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3)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直接拿着结婚证和起诉状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作出判决,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流程是什么
    离婚流程如下:
    1、申请;
    2、受理;
    3、冷静期;
    4、审查;
    5、颁发离婚证。
  • 如果没有结婚证需要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在补办结婚证之后,再去起诉离婚,或者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之后再去起诉。但如果是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则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用离婚,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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