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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解散流程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28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公司解散流程:
    1、股东会决议解散分公司;
    2、对分公司进行查账;
    3、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 分公司解散的流程如下:
    1、总公司作出解散决定;
    2、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
    5、公告公司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分公司解散流程是:
    (一)作出解散决定;
    (二)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
    (四)公告公司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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