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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必须约定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28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合同履行地是合同中双方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地点,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按交易习惯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下: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未明确或无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为接收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合同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合同履行地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是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的交易习惯,或者国际惯例、国家标准等指标合理的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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