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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担保种类有哪些具体类型?

抵押担保 2023-08-28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的担保有下列种类:
    1、金钱担保。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
    3、人的担保。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债权担保的类别:
    1、人的担保;
    2、物的担保;
    3、金钱担保;
    4、反担保。
    债权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债的担保的特点:
    1、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券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具有从属性。
    2、债的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而设立的,具有预定性。
    3、债的担保是以特定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具有可靠性。
    4、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当事人字眼设立的,其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债券的视线,具有自愿性和明确的目的性。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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