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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在不支付购房款时停水停电?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8-28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交购房款时,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停水停电。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经法定程序有权终止供应水电,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中无约定的情况下无权对业主采取停水停电措施。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未按期交纳房款,说明他没有履行房屋买卖关系中按时付款的义务,那么他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开发商可以按照的规定,要求该业主承担违约金、利息等责任甚至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等。但如果该住户已按照规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就意味着他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就应该得到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其他人(包括开发商)不能对这种权益进行侵害。开发商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方式使住户按时交款,是对住户合法行使权利的阻挠,是不对的。物业公司无权停水停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是无权的,供水供电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而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物业公司无权因业主不交物业费而停水、停电。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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