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3-08-28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似于国外学者的“微罪不起诉”,这样称谓能体现其性质,还是比较科学的。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情形: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