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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8-28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暂住证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 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暂住证怎么办:暂住证需要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2、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3、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 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 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 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 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 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 暂住证的办理应由申请人向暂住地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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