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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做生意失败,欠了几笔货款。其中有一家供货商欠了10万,前年她起诉我了,我也应诉了。但是协商还款日期内我没有结清,陆陆续续的还,现在还剩5万。现在的状态是已经4—5个月没还了,她一直催我,现在实在没什么办法了。能不能协商

债务追讨 2023-08-28 19: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如下: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一事实。只是借钱不还的,可持借条向管辖权法院申请支付令给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内给付的命令,否则可能起动执行程序或是债权人可申请执行。不获批支付令申请的,就得起诉主张给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第一,你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依照上述情况,你向对方主张偿还欠款还在诉讼时效内。第二,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调解,达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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