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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股权转让 2023-08-29 0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
    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
    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股权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经股东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以公司外第三人设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根据《民法典》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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