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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应如何区分,具体应如何处理?

婚姻债务 2023-08-29 0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债务可以通过以下两点进行区分:
    1.夫妻双方根据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债务应当按下列方法来区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以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区分夫妻债务的方法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以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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