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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花掉的钱离婚时需要归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8-29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后礼金要返还。礼金是双方的亲朋好友赠与夫妻双方父母的财产。结婚的时候,父母的亲戚朋友都会赠与礼金,这种礼金实际意义上属于父母的财产,因为当他们的朋友子女结婚的时候,他们也需要送礼,这属于父母之间的相互赠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时礼金一般不需要归还。但如果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且人迷繁育安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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