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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医保,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8-29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医保报销过程中需要了解三个基本概念: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三者的区分如下:医保统筹支付: 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无需另外支付。个人自付: 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部分的药品、项目、材料需要参保人员先行支付一定的比例。个人自费: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 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 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 法律分析:简单来说就是医保不能报销,需要自己支付的费用。自费的没在医保药品目录里面,医保管理部门对它没有定价权和报销比例管理权。医保的报销是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来补充。比如自费和自付项目方面,已经有很多医疗险可以报销。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的,因为不管你是出于什么情况,只要你购买了相关的医疗保险,一旦住院都可以享受相关的报销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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