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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房屋买卖 2023-08-29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的附随义务法律依据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房屋买卖中,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 法律分析:附随义务是在债之不断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义务,唯其产生不得脱离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履行附随义务的种类有哪些?通知义务、说明义务、协助义务等。协助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在合同关系上,债务人所负的履行义务多数是积极的给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购房合同的作用是规范买房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某项事情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后所形成的协议,可以口头,可以书面。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就会受到约束,其权利义务会受到法律规范和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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