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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离婚证可不可以结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 2023-08-29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带结婚证可以离婚。但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否则不得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若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男女双方可以在不带结婚证的情况下,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但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否则不得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没有带结婚证不可以办理离婚。法律规定,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应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协议、和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审查之后,符合离婚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进行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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