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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南方签女方父母的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其他 2023-08-29 11: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的手续:父母方:1.《结婚证》2.《居民户口簿》3.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子女方: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上未记载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上户口不一定需要父母双方都到场。
    办理上户口的材料,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上户口办理地址是,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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