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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与农田是如何界定的,最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其他 2023-08-29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种,区别在于基本农田是不得占用的耕地。1.基本农田,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范围,并指定特殊保护区域。2.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除基本农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的耕地,都属于一般耕地。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三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结合土地用途区确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将县级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落实到地块。
  • 法律分析:基本农田指的是根据一定时期和人口对农产品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 一、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的区别
    1、具体区别如下:
    (1)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种,区别在于基本农田是不得占用的耕地;
    (2)一般农田:是指包括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
    2、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二、基本农田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2、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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