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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协议离婚有哪些解决办法,法律怎么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8-29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后悔协议离婚的解决办法:如果还没有完成离婚登记,在三十天冷静期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或者是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登记撤回。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证的,应当和对方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后悔协议离婚的处理方式:一般只能进行复婚。且复婚手续与结婚登记手续相同。要求复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双方若是后悔与对方协议离婚的,如果还没有完成离婚登记,在三十天冷静期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或者是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离婚登记撤回。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证的,应当和对方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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