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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的股份能转让吗,法律怎样规定

股权转让 2023-08-29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人代表的股份能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人代表的股份能转让的。但法人代表不是股东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而股东之间,可以任意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附加条件,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所谓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份成为股东的法律行为。股份转让在法律依据:《公司法》中特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行为称为股权转让(有的称为出资的转让)。
    股份转让须依法进行,所谓依法转让,指股份持有人在转让自己的股份时必须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
    股份转让属于相对自由的转让。股份自由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特点,也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股份转让中,只要股东转让行为符合法定要求,其他人就无权干涉股份持有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股份转让在特定情况下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股份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原则,股份的转让不是绝对自由的转让,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比如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要受到一定限制。股份转让是以股票的形式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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