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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遗产有什么要求,具体的法律流程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08-30 0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放弃继承遗产有以下要求:
    (1)时间要求,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且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实质要求,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形式要求,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
    (4)放弃继承遗产的其他要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遗产需要手续如下:
    1、弃权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去世人死亡证明、自己和去世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
    2、公证处会按照弃权人的意愿拟定弃权声明书,然后签字就可以。放弃遗产继承人可用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遗产的要求是:时间上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完成之前;形式上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的六十日内,未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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