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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违建拆除问题

拆迁补偿 2023-08-30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对于违建房拆除的规定是什么
    1、违法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的,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什么条件
    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符合条件时,乡镇政府机关有权强制拆除当事人建设的违章建筑。

  • 一、房屋违建怎么解决
    1、房屋违建的解决方式如下:
    (1)对于违建房屋,相关单位可责令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房屋建筑上新增的设施与设备,使房屋恢复原本面貌并且依法进行罚款,同时对拆除物,不给予任何补偿;
    (2)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业主未将房屋恢复原样,有相关部门进可行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农村违建房可以强拆吗
    农村违建房可以强拆,但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以下条件:
    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符合条件时,乡镇政府机关有权强制拆除当事人建设的违章建筑。
  • 法律分析:违章建筑拆除的程序是:初步立案、调查及收集相关证据、审批作出决定、告知行政相对人、举行听证、作出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等待违法当事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催告、作出强拆决定、发布拆除公告、强制执行。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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