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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办理离婚程序是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8-30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应当先订立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后,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即可亲自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应当先由当事人自愿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应先组织调解,调解无效的,经审理确认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有:
    1、协议离婚的程序有,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2、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当事人自愿提交起诉状、调解、审理、裁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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