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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和借据的不同是什么呢有没有法律规定

其他 2023-08-30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借条与欠条有什么不同
    1、借条与欠条不同:
    (1)欠条和借条性质不同、形成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欠条和借条还款诉讼时效也不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3)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二、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有什么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有效期有下列区别:
    1、如果借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2、如果欠条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3、如果都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则均从还款期限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都是二年。
  •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借贷,欠条产生的原因则有买卖或者租赁等,不论是借条还是欠条,其签订都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据和借据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
    欠条主要是欠款时凭证,借据是在借款时的凭证;2、产生的法律关系基础不同
    欠据一般是买卖等法律关系中产生的,而借据则是借贷关系直接产生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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