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是哪些?

保险赔偿 2023-08-30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不属于 国家赔偿 方式的有哪些? 我国赔偿方式以支付 赔偿金 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付赔偿金 (二)返还财产 (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 国家赔偿法 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 侵权行为 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个人行为,国家当然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 证据 被 羁押 或者被判处 刑罚 的;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因为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行使职权的行为与受害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则依据过失相抵原则视双方在损害发生过程中过错程序分担责任。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不应国家赔偿的国家不负责赔偿。应该指出的是,根据立法精神和解释,下列行为仍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①立法行为及抽象行政行为;②军事行为;③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欠缺或管理不善;④国有民航、铁路、医院在业务中造成的损害,也未纳入国家赔偿的调整范围,在我国主要由保险赔偿;⑤ 正当防卫 ;⑥紧急避险;⑦不可抗力;⑧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审判中的错判,但在民事、行政 诉讼 中错误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及执行措施应予赔偿。 我国的法律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健全,同时也会保障着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的国家机关侵犯了企业和公民的权益,我们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赔偿的申请,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国家赔偿,受到伤害的企业和公民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维权。
  •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这些:
    1、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 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为: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行为造成损害的;
    4、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邯郸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