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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一方还贷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30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首付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该房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双方可先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用其个人婚前财产偿还的贷款,且房子也登记在该方名下的,那么房子应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分割具体如下:
    1、婚后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则属于一方获得的赠予,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首付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当事人用其个人婚前财产还贷,且房子也登记在还贷方名下的,那么房子应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双方可先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产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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