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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解散 2023-08-30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散和清算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5、制作清算报告,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公司解散和清算按照以下流程处理: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2、通知、公告债权人;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5、制作清算报告,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公司解散与清算问题的法律规定如下:公司因出现法定解散事由而决议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并且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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