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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购房过程中有哪些欺诈行为?

房屋买卖 2023-08-30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4﹑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5﹑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1_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_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_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4_虚标最低价_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5_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房产开发商欺诈的行为如下: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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