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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一般在什么机关执行有没有法律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31 0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役执行的规定,具体如下:
    1、拘留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3、拘役刑由公安机关执行,不交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执行,主要是指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人身自由被剥夺,应当由执行人员监督,由犯罪分子所在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未设立拘役所的,可以放在公安机关看守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具体而言是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在执行期间,受刑人一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 被拘役在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是一种短期的限制罪犯人身自由的刑罚,介于有期徒刑与管制之间,一般适用犯罪情节较轻,但需要予以关押的罪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法律依据:被拘役在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是一种短期的限制罪犯人身自由的刑罚,介于有期徒刑与管制之间,一般适用犯罪情节较轻,但需要予以关押的罪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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