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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在看守所是否被逮捕,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拘留 2023-08-31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逮捕是被关押在看守所。逮捕是由检察院批准决定;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关押在看守所,不一定算逮捕。因为在看守所被关押的,可能是由于被拘留而关押的,也可能是由于被逮捕而关押的。拘留和逮捕的执行场所都是看守所,执行机关一般都是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逮捕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我国羁押场所只有拘留所、看守所和监狱。拘留所是羁押被行政拘留人员的地方,监狱是羁押已决人犯的地方,看守所是专门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地方。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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