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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设立方式具体有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公司成立 2023-08-31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设立方式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发起设立,即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2、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法律依据:公司的设立方式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发起设立,即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2、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设立方式具体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也可以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法律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设立方式具体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也可以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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