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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没有法律规定

抵押担保 2023-08-31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如下:1.如果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2.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开始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因为债务人的不作为影响债权的、债务人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等,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相关规定有如果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后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的情况下,债权人无法行使其撤掉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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