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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外地工作,宝宝现在快8个月了,我在家带孩子,我们两个打电话吵架了,最初男方想不过了,现在他回来了又不同意办离婚证了,怎么办,我想离

起诉离婚 2023-08-31 1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想离婚可以采取如下两种方法:
    1、申请登记,即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一个月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提起诉讼,即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想离婚的,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离婚。首先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如果双方协议不成,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法院调解取消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想离婚,需要你们能协商一致,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比如你小孩的抚养问题,抚养费问题,债务分割问题等等,不能形成一致的话,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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