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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抵押需要什么程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担保 2023-08-31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预抵押指的是预抵押登记制度,即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或者买受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在房管局备案系统上形成的预抵押登记。它用于排除第三方行使对财产的权利。抵押前登记可以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中予以记载。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转移财产占有而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所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预抵押指的是预抵押登记制度,即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或者买受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在房管局备案系统上形成的预抵押登记。它用于排除第三方行使对财产的权利。抵押前登记可以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中予以记载。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转移财产占有而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所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法律分析:预抵押登记,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该政策主要市针对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者,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在未获得房产证做正式抵押手续之前进行的预抵押登记。故预抵押登记不等同于抵押登记,它不能实现担保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第二款 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该政策主要市针对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者,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在未获得房产证做正式抵押手续之前进行的预抵押登记。故预抵押登记不等同于抵押登记,它不能实现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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