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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3??个月,怎样才能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8-31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三个月离婚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三个月的子女一般跟随女方生活。
    2、但女方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跟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
    (2)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1、孩子三个月大是能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女方可以申请诉讼离婚。男方一般不得提起诉讼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有了孩子之后,如果要离婚的话,真的要考虑周到的,不然会伤了孩子的心的。只有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能够离婚,应该要和孩子沟通一下,得到他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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