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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问题:男方在订婚宴会上给了女方16万彩礼,但双方都没有领结婚证。在此期间,双方一直住在一起,彩礼被男女双方用于日常生活费用。现在男方想分手退婚,还彩礼。女方在同居期间需要赔偿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彩礼吗?

彩礼 2023-09-01 0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况彩礼需要退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一方为取悦对方或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在共同消费中由一方支付的费用不算彩礼,不予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双方分手的,无需赔偿,只是如果男方有将彩礼给付女方,那么女方在分手后应将彩礼依法返还给男方。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在和女方分手后,男方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从司法实践来讲,一般不退还的,因为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予,即以男女双方结婚为条件,当然,关键要看你们双方还有其他特殊约定没有,并有证据证明,必要时联系当地专业律师帮助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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