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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翔县省道317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 2023-09-01 0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补偿的计算是: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3、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 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年产值×征地面积×10倍;
    2. 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1)人均耕地1亩及1亩以上:年产值×征地面积×6倍。
    (2)人均耕地1亩以下:年产值×应安置人口数×6倍。
    2. 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根据现场实际,按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凡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四)青苗补偿费
    耕地:1300元/亩×征收耕地面积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一、征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征地补偿标准的10%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二、征地补偿标准(见附件1)。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水浇地、旱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 征收园地、林地的,按本标准的0.8倍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市本级地类补偿标准(见附件2),各县市地类补偿标准(见附件3)。
    三、市本级征地补偿区域设立一个区片。各县市征地补偿区域划分为两个区片(见附件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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