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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执行抵押担保人的其它财产,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抵押担保 2023-09-01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否执行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存在两种情形:
    1、抵押担保人与债务人是同一人的,在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以执行其他财产;
    2、抵押担保人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的,只能执行抵押物,不能执行抵押人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 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能执行。如果法院依法执行担保人的财产的,应当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而担保人的担保财产如果不足以担责的,法院还可以在上述限制范围内执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一条
    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能执行。如果法院依法执行担保人的财产的,应当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而担保人的担保财产如果不足以担责的,法院还可以在上述限制范围内执行担保人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一条
    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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