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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最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09-01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 土地使用权转让具有以下程序:
    1、当事人之间关于土地使用权签订转让合同;
    2、土地使用权转让签订合同后,要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法律分析: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的方式有: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2、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等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的方式有: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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