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非亲生孩子,没有出生证,怎么上户口

其他 2023-09-01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对于没有出生证明无法办理入户的非婚生子女,应该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补办以后,再申请办理上户口。
    2.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然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不是亲生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如下:
    1、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属于领养或收养的,应当在向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或收养登记后,领取相关证明后,向自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会给孩子办理上户登记;
    2、孩子不是自己的,属于亲属挂靠户口的,应当先向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同意挂靠户口证明,开具证明后,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非婚生子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给及时给孩子报户口的,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书,做为证据,证明要上户口的孩子和父亲是不是亲生父子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无出生证明原则上不能上户口的,需要先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再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的。并且孩子的出生证明一般是办理出生登记所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如果缺少该材料,就会导致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材料时不齐全,使得无法审核通过,进而无法核准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