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伤认定不被受理情形有哪些?

工伤索赔 2023-09-01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不被受理情形如下:
    1、工伤认定提供材料不完整,且经过告知,也没有补正材料的;
    2、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
    3、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4、无明确用人单位的;
    5、劳动者超龄;
    6、所受的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工伤认定提供材料不完整,且经过告知,也没有补正材料的;
    2、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
    3、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4、无明确用人单位的;
    5、劳动者超龄的;
    6、所受的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工伤认定不受理的情形: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