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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何辨别非法集资行为?

抵押担保 2023-09-01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特征
    (1)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2)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通常涉及面极广,会用高回报高收益来诱导大家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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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就属于非法向公众吸收资金,就构成非法集资:
    第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第二,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并且途径多样,比如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
    第三,向公众承诺会在将来的一定期限内,用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第四,吸收资金针对的是社会公众,也就是社会中不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进行公开宣传,是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吸收资金的,就不属于非法集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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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一是非法性,即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是公开性,即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是利诱性,即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是社会性,即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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